2014年01月15日 包工頭王先生帶著十幾名農民工,來到位于海口銀湖路的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,討要他們尚未領到的16萬多元工程款。據了解,王先生等40多名農民工于2011年至2012年間,在保亭一個酒店項目工地安裝玻璃,工程于2012年1月完工后,核算工程款23萬余元,由于給他發包工程的薛某2012年來一直失蹤不見人影,至今他們只領到了8萬元。另外,還有一名工人噴油漆的工錢9000元也沒領到。在辦公室,該公司負責人說薛某失蹤后他們也聯系不上,此前公司已支付過5萬元給王先生,用于發放工人的工資。1月20日前,他們將繼續尋找薛某,給農民工一個說法。 加固材料公司|http://www.bjmpa.cn
王先生011年經朋友介紹,他們認識了一個自稱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工作人員薛某,薛某和他簽訂一份承包協議,由他帶領工人在保亭一個項目工地,負責安裝玻璃。工程從2011年下半年動工,人多時有40多個工人干活,工程2012年1月完工。簽訂的承包協議上寫明,工人進場后支付1萬元,材料進場后支付70%的材料費。但薛某除了進場時給過1萬元,施工過程中給了2萬元,剩余的工程款一直沒給。2012年1月10日,完工進行結算后一個月左右,薛某的電話就一直打不通了。
“承包協議上有薛某的簽字,還有他們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的蓋章。”完工后核算出的工程款(含工人工資和材料款),共有23萬多元。因為薛某失蹤,協議上有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公章,他們就開始找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,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。2013年春節前,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給他們支付了5萬元,但剩下的16萬元(含一工人噴油漆的工錢9000元),一直拖著沒有支付。
發包人掛靠建筑公司,用假公章簽協議?承包協議上面的確蓋有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公章,對此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吳經理表示,承包協議上的這個公章,是薛某私刻假公章蓋上去的。“他這個人的確是掛靠在我們這里的,就是一年給我們公司交一些管理費。”吳經理說,這個工程是公司讓薛某去做的,但簽訂承包協議和工程結算,都是薛某和包工頭完成的,現在薛某失蹤,他們也找不到他人。
“薛某找不到,我們也無法確認雙方的具體支付情況。”吳經理表示,他無法根據包工頭提供的材料,直接給他們支付剩余工程款。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承諾20日前給工人一個說法,對此工人們認為,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既然已經支付過5萬元工錢,就說明公司承認他們這些工人在工地上干活的事實,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也是法律上的實際承建單位,應支付他們剩余的16萬元工程款。吳經理稱,2013年春節前,公司支付5萬元給包工頭,收條上已注明是用于發放工人工資,不是公司向包工頭支付的材料款,包工頭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材料款,如果法院判定公司支付,他們愿意承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