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自建房倒塌前曾多次收到嚴重警示,可以疏散樓內人員,但全部被他拒絕。
最后一次:倒塌前5分鐘,該房二樓的外墻壁開始掉灰,磚頭往外擠,肉眼可見外墻開始變形。倒塌前3分鐘,墻壁甚至發出異響,二樓天花板掉落。有人大喊“趕快走,樓要塌了”,但房主卻大聲說“沒事”,周圍鄰居勸他撤人,他仍執迷不悟,不聽大家勸告,不通知樓內人員撤離。
再上一次:倒塌前30分鐘,該樓設計人員在查看現場后,對房主提出房子已經不行了,不能再住人,但房主仍想加固,沒有組織撤離。
再上一次:倒塌前2小時,二樓的頂部槽鋼變形達到50毫米,倒塌征兆出現。

再上一次:倒塌前一天,樓內一混凝土柱還有墻面脫落,墻皮開裂,根部混凝土被壓碎,鋼筋暴露彎曲。
再上一次:倒塌前一個月,樓內支頂槽鋼變形,有房間瓷磚脫落,房主視若無睹,未作處理。
再上一次:倒塌前三年,二樓一混凝土柱出現網狀破裂,裂縫最長達到0.6米,在設計人員建議下,僅僅是裝了兩根支頂槽鋼,草草了事。
這些倒塌前的警示,哪怕他有一次重視起來,都不會是最后的結果,他的自私,他的無知,最終導致慘劇發生。該房主在事故發生時,被埋壓在廢墟下,后被救援人員救出,最后因重傷在醫院搶救11天后死亡。